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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

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苦了小民

文章出處:聯合新聞網-個人理財版

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苦了小民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/10/11

【經濟日報/成大教授柯格鐘撰文】

政府為彌補健保財務虧損,在去年中全民健保法修法後,擬於明年初正式施行,加收補充保費制。衛生署原規劃,針對個人如有超過投保金額4個月以上獎金、兼職薪資所得、執行業務收入、股利所得、利息所得、租金所得等6類收入,單次給付達2,000元以上者,即由扣費單位直接就源扣繳,給付額2%為補充保費,單次給付金額若超過1,000萬元者,最高即以此數計算。

由於扣繳成本不小,引起銀行公會反彈,擔憂定存解單潮。目前方案傾向,扣繳利息之給付下限予以調高。其實,加徵補充保費不是只有扣費成本高的問題而已,主要還是涉及我國從一代邁向二代健保過程中,人民彼此間保費分擔及稅負公平性問題,在此說明。

首先,我國健保制度設計,屬公營單一保險機關制,由中央健保局完全承保及管理,具高度強制性,除法定事由外,包括締約與否、相對人選擇、締約方式與契約內容的自由,完全不存在。故而,我國健保費,雖名為保險費,實際上與商業保險有極大區別,反而具高度的稅捐特性,亦即公共性、強制性、無償性與政策性。國家對國民收健保費,依健保制度提供醫療照護服務,猶如國家對國民徵稅,提供一般不收費之道路橋樑等基礎公共設施,讓人民使用一般。從而,與其說健保費,不如說健保稅,將更貼切,性質上屬徵收時即已特定用途的目的稅。

姑不談上述健保費或稅的定位問題,在我國現行綜所稅制下,個人繳納健保費全數,可作為列舉扣除額,計算所得稅基時予以扣除,故向何人加收補充保費,會同時連動影響國人稅負分配的公平性。

依規劃,未來繳最多補充保費者,將是本薪低、須兼數份差以維生計的受薪階級。其次則是受薪,但有點錢存定存或買股票,卻不幸被套,只能獲利息與股利分配,不僅要繳綜所稅,將來還要繳補充保費。這當中,綜所邊際稅率高者,因健保費全額列舉扣除,高薪者每多繳100元,可收回稅40元,但低薪者多繳同樣保費,只能收回稅5元,若報稅時用標準扣除額,即毫無省稅效應。

最受益者,當屬在股市房市中大賺轉售價差,可充分維持高檔生活品質者,不僅免繳綜所稅,證所稅、土增稅、奢侈稅不一定課到,補充保費也沒份,甚至連一般健保費,還可用無固定僱主之最低保費方式加入。

總結來看,政府此次加收補充保費,專找低本薪或稍具資力之受薪階級開刀,無論用何理由,實在看不出這樣的保費分擔與稅負分配,會符合公平正義?這就是在台灣,所有薪資所得者最大的困境,保費與稅負分配不公,同時也是台灣社會財富分配急遽惡化的重要推手之一。(中華法務會計協會提供、誠品公益基金贊助、成大教授柯格鐘撰稿)

2012年9月3日 星期一

47年次後 勞保年金延後領

文章出處:聯合新聞網-個人理財版
http://money.udn.com/mag/wealth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331&f_SUB_ID=3783&f_ART_ID=271808

47年次後 勞保年金延後領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2/08/29

法定請領年齡延至61歲 每多1年次 請領年齡增1歲 調到65歲為止

【經濟日報/記者葉小慧/台北報導】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勞保年金何時可以開始請領?勞委會勞保局昨(28)日表示,目前勞保年金請領年齡是60歲,但法定請領年齡將從47年次以後出生的勞工開始,逐年延後至65歲。

也就是說,以民國46年為界限,該年次(含)以前出生的民眾,請領年金的年齡,都是60歲;47年以後出生的勞工,法定的請領年齡「逐年調高」,47年次要61歲才能領勞保年金,之後每多1年次,請領年齡增加1歲,調整到51(含)年次以後出生者,法定請領年齡提高到65歲為止。

目前勞保年金的領取,也設有「減(增)額年金」機制。簡單來說,就是可以提前(或延後)申請年金,但金額要打折(或加碼)計算。例如目前法定請領年齡是60歲,最多可提早5年,在55歲時,開始請領減額年金,每提早1年減領4%,若提早5年在55歲時領,就減領20%;如選擇延後領取,同樣的道理,每延1年增領4%,最多延後5年,可增領20%。

勞保局給付處經理林中正指出,民國46(含)年次以前出生的被保險人,請領年金的法定年齡都是60歲,但47年次出生的被保險人,因法定年齡提高1歲,到滿61歲才能請領勞保年金,等於108年起才能請領勞保年金,如果要提前領取「減給老年年金」(即減額年金),最快也要103年滿56歲才能請領。

由於47年次出生的被保險人,明(102)年剛好滿55歲,可能誤以為自己屆時可領減額年金,因此勞保局提醒,47年次出生的被保險人如果想提前請領減額年金,「是以61歲為起始點往回推算」,最快要到103年滿56歲時,才能請領減額20%的老年年金;若想延後請領增額年金,也是以61歲為起始點往後推算。

勞保局表示,至今年7月底,已有24.3萬餘人請領勞保年金,平均請領年資約26年,平均請領金額每月約1.4萬元,其中五成六月領1萬至2萬元。約28%被保險人選擇提前請領,其中提前五年請領的被保險人,只有3%多一點。

2012年8月8日 星期三

老闆欠繳勞保費 員工免驚

文章出處:聯合新聞網-個人理財版、Money錢雜誌
http://money.udn.com/mag/wealth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324&f_SUB_ID=3888&f_ART_ID=270048

老闆欠繳勞保費 員工免驚


2012/08/03 16:05

【Money錢/撰文朱國鳳】


.Money錢

景氣轉差、不時傳出企業收攤的消息,當老闆財務出狀況,不只欠繳勞保費、更會欠薪,勞保族能獲得什麼保障?平常又該做好哪些準備?

剛坐完月子的Linda, 服務的公司無預警倒閉,她想至少還有勞保的「生育給付」與「失業給付」可以頂一陣子,沒想到向勞保局申請時,才知道公司因為欠繳多月的勞保費,必須暫停相關給付的申請,Linda 立刻慌了手腳。

公司財務出狀況,很多帳單都會付不出來,勞保費也是其中之一。如果從7月開始未繳保費,最慢3個月後(11月開始) 就會波及到勞保族的權益,也就是勞保、就業保險(以下簡稱「就保」)的相關給付將會暫停。

勞保的相關給付有:生育、傷病、職災醫療、失能、老年、死亡;就業保險的相關給付有:失業、提早就業獎助津貼、職業訓練生活津貼、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、補助失業健保費。由於勞保費與就保費是同一張繳款單,一旦欠繳,兩項都會同時欠繳,因此Linda 的生育給付與失業給付都被暫時打回票了。

受雇勞工的勞保費,政府規定是雇主(投保單位)負擔7成、勞工2成、政府1成,每月從薪水扣繳,上班族通常以為雇主一定會按期繳納,但往往是要申請相關給付被拒後,才知道雇主已經欠繳多時了。

提不出扣繳證明 要先付清自負額
勞保局表示,上班族如果想查詢雇主有無按期繳納,或是已經欠繳多久,最快方式就是去電勞保局(02-23961266 轉355),只要提供自己的身分資料、服務公司名稱,就能得到答案。

如果雇主真的欠繳保費,若尚未宣告停業、歇業、解散,老闆行蹤也尚未成謎,欠繳原因僅是勞資糾紛的話,上班族可以向當地勞工局(處)申請調解;若是已經停業、歇業、解散、老闆落跑,也就是欠繳原因不能歸責於勞方,則有兩種解決辦法:

1. 勞工可提出按月扣繳證明譬如薪資帳冊、薪資單、收據等書面文件,經勞保局查證屬實,勞工(被保人)就可請領相關給付,所以勞保局建議,勞工平常最好要保存好相關文。

2. 勞工無法提供扣繳證明可請勞保局開出繳款單,勞工先自行繳清個人應負擔的勞(就)保費後,再請勞保局核發相關給付。以Linda 為例,假設投保薪資為43,900元,老闆有6個月欠繳,Linda 須自行繳清部分為4,477元。

計算 43,900元 × 8.5% × 20% ×6個月 =4,477元
說明:勞保費率7.5%、就保費率1%,合計8.5%,勞工負擔2成。可自行到勞保局官網試算,自己每月應負擔的勞(就)保費。

勞保局提醒,勞保相關給付的申請期限,是從事故發生日起算的2年內,如果碰到老闆欠費等狀況,只要提出申請,2年期限的計算可以中斷,權益不會受到影響。

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可保障欠薪風險
當老闆財務失靈,不只會欠繳勞保費,情況若持續惡化,接著就是欠薪。大多數勞工不清楚,其實勞保也有保障欠薪。投保單位每月收到的繳款單中有一項「積欠工資墊償基金」,其性質就像企業互助基金,由雇主全額負擔,萬一老闆積欠工資時,就可由這項基金先代為墊償。

工資墊償基金是雇主每月按照投保薪資總額的萬分之2.5,與勞(就)保費一併繳納。譬如Linda的投保薪資為43,900元,雇主每個月繳付的墊償基金約11元,由於Linda 平常一毛錢也不用負擔,因此很容易忽略還可以尋求這項保障。

◎更多精采內容請看:Money錢 NO.59 2012年8月號

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

「安穩退休」的大騙局!

文章出處:聯合新聞網-個人理財版
http://money.udn.com/wealth/storypage.jsp?f_ART_ID=268977

我是有錢人-迷思349》「安穩退休」的大騙局!


‧李雪雯 2012/07/19 16:27
一位長期觀察各種投資理財議題的專家,之前就曾私下這麼告訴筆者:往日不管是政府或專家所編織出來的美好退休夢,從目前現實的層面來看,幾乎已經成為一幕不折不扣的大騙局。



筆者向來不喜歡談政治方面的議題,因為在欠缺實際有效做法之前,就很容易流於「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」的口水戰。

但是,筆者每每在提供投資理財建議時,總是會碰到如此的窘境:就算是一般大眾想要努力做好投資理財的規劃,卻因為沒有堅實的發言及決定權,最終非但不能獲得對等的回報,更缺少「得以跳脫出貧窮既定循環」的機會。

自從《今週刊》報導目前約有5000億元的勞保基金,卻有高達6.3兆的隱藏債務,有可能會在民國120年破產的推論後,許多上班族就開始對自己的退休生活感覺到憂慮。

相關新聞披露之後,其他媒體也開始撰文指出「勞保基金未必會破產,先看4假設;一次金別急領,挑年金較得利」,以及「勞保基金吃緊,月退商品爆紅」等文章,大力推薦所謂「月退型」商品。

根據這份媒體的報導,某位精算師曾以退休時勞保年資30年,平均投保薪資40,000元的上班族為例指出,如果是領取年金方式,每個月可領 18,600元,假設退休後平均活20年,該民眾約可以領446萬餘元;但若一次領,只能領180萬元。因此他建議民眾領取之前,還是要深思熟慮。

不過,這位精算師卻有很多沒有計算,以及沒有講的重點。首先對於「每月領取年金」的退休上班族來說,應該要把「年金終值」的觀念納入計算考量。因此,以月領1萬8600元為例,20年後的年金終值的總金額是540多萬元,而不只有每月年金平均加總的446萬元。

其次,假設20年後的年金終值是540多萬元,以CPI平均2%的數值回推,現值應該要等於退休時「一次領取368萬元」;以CPI平均4%回推,現值應該要等於「一次領取300萬元」…。這些回推的現值,都遠遠高於勞保基金所允許的一次提領金額。

也就是說,如果不是勞保退休金故意苛扣「一次提領」的退休上班族,就是將物價指數年增率,以及勞保基金操盤人的投資能力估算得「驚人得高」。因為單純以540萬元的終值為準,CPI年增率或年複利投資報酬率必須得有15.7%左右,回推的初值才有可能等於「一次提領的180萬元」。

但不管是前面哪一個理由,都是值得廣大加入勞保的上班族,應該特別注意、關心之處,進而才能維護住自身該有的權益。更何況,「是否『一次提領』就一定輸給『領取年金』的方式」,也絕不只是單從「總領取金額」這個角度來衡量。

以「一次提領」為例,它的好處或許是可以避免未來「勞保基金」一旦破產而領不到半毛錢;但是,退休上班族領到這一大筆錢之後,該怎麼投資、運用及處理,也關係到未來退休計畫是否會突然生變?

就以近來媒體報導的「火紅」商品-固定配息共同基金與年金保險為例,由於目前保單預定利率非常之低,就算拿這「一次領取」的勞保退休金去買即期年金險,老實說,它的能夠順利支付退休生活的效益也並不大。

實際以2家壽險公司所推出的即期年金險(也就是保戶繳交保費之後,馬上就可以開始領取年金)為例,65歲退休的男性在躉繳180萬元之後,每月大約只能拿到8079元及8046元左右(指「保證給付20年」,也就是如果被保險人提早身故,保險受益人還可以用折現的方式,一次領取保證的餘額)。

再以另一家壽險公司的即期變額年金商品為例,在假設預定利率2%之下,繳費180萬元所換來的每月年金也只是7694.98元(或許從這樣的角度來看,更能突顯出前項勞保退休金在設計上,所存在的一個荒謬的問題:不是勞保退休金「一次提領180萬元」太低,就是「每月提領1萬8600元勞保老人年金」太高。因為理論上,保險公司與勞保基金所使用的投資工具,並不會有太大的差別)。

另外,就算是購買固定配息的共同基金,其中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「基金投資報酬率是否能穩定成長」?否則在「大水庫」越領越少之下,最終也無法撐起一個穩當的退休生活。

假設從「月領年金終值為540萬元,且一次提領180萬元只能換得每月不到1萬元年金」的角度來看,屆臨退休的上班族也許選擇「勞保老人年金」是比較聰明的做法。

但實際上,如果勞保基金無法支應退休勞工的龐大提領,這目前看起來最為優厚的「每月可領1萬8600元」的好康,更可能會變成「現在看得到,但未來可能吃不到」的大餅。

因為根據某位精算師的說法,「勞保基金在民國120年破產」必須有以下4項假設前提必須成立-「投資報酬率」「勞保費提繳率」、「給付率」等「三率」不變,以及「國庫不撥補」。

然而仔細深究其中的假設:一旦全球利率水準持續維持在低檔,投資報酬率就沒有往上調高的可能;而勞保費提繳率的提高與給付的下降,所代表的其實是同一個意思-退休金減少,也等於是徹底執行了「讓已退休者享盡好處,未退休者覺得不公平」的現象;至於「由國庫撥補」一途,也只是用左口袋的錢(稅負支出),來支付右口袋的錢,甚至是向更為「貧窮(因為社會新鮮人起薪已14年未漲)」的後代子孫們,預支退休金給自己花用。

這樣一路分析下來,除了這幾年就要退休,且是選擇「一次提領」的退休族之外,只要是選擇「分批提領」的退休上班族,不論年齡是否在35歲以下,似乎都難以避免面臨同樣的困境-未來能夠領到的退休金,將會「嚴重縮水」許多。

當然,上班族退休時可以領到的退休金,並不只是勞保退休金。依照退休規畫專家,也是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王儷玲之前的估算,在公司行號投保的勞工,能領到的退休金共有兩筆:勞保年金與勞工退休金(由勞工及僱主共同提撥)。

假設以勞保年資30年來估算,這兩筆錢的所得替代率約55%~65%;但是,如果扣除勞保年金這一塊,實際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,大約就只剩下10%~15%左右。

這與之前許多政府官員口口聲聲所言「勞退+勞保的退休所得替代率可以達到70%」的說法差距甚大,更突顯出政府縱容政客們,讓提早退休的人,以及享有高額退休保障的人,把現在還沒有退休的人,以及已退休者子孫們的錢「幾乎全數搶光」。

因為根據立委高志鵬的統計,台灣軍公教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,竟高達95%。儘管目前退撫基金早已出現1.2兆的資金缺口,但只要政府持續用國庫的錢挹注其中,且肩負全國稅負重擔的廣大納稅上班族,沒有被賦與「拒絕對此納稅」的權利,軍公教退休人員還是可能牢牢地實拿這近100%的月退俸。

面對這樣一個不堪的結果,廣大而消極的上班族唯一能做的,似乎只剩下「額外儲存退休金」一途了。然而,在市場利率處於低檔、一般商品投資報酬率不高,以及退休時間已迫在眉睫等前提下,想要存夠退休金將是難上加難。

因此,一位長期觀察各種投資理財議題的專家,之前就曾私下這麼告訴筆者:往日不管是政府或專家所編織出來的美好退休夢,從目前現實的層面來看,幾乎已經成為一幕不折不扣的大騙局。

騙局之一是:由於政府精算錯誤,讓原本以為可以有較高所得替代率的人,在面臨退休之際才發現:自己所累積的退休金,居然是「多麼地低於預設的目標,且嚴重的不足及縮水」。

騙局之二在於:過去退休規劃得以輕鬆且容易達成的原因有三:其一是「逐年增長的薪水收入(才不致於因為多存一點退休基金,而影響到原本正常的生活開銷)」;其二是「較高的市場利率(較高投資報酬率,透過時間複利所產生的效果才會比較明顯)」;其三是「穩定成長的人口結構」。

然而,從最近十幾年的時間來觀察,以上三項假設前提,都已經是完全負面的影響變數,使得一般小老百姓想要過個還算充裕的退休生活,益發成為「艱難或不可能的任務」。

也就是說,只有「收入減去日常開銷可以節餘甚多」的高薪一族,才有可能在目前「人口負成長」,以及「低市場利率(報酬率)」的環境下,累積到差強人意的退休金。

筆者認為,對於大多數低薪的上班族來說,目前唯一可以積極性解決問題的做法應該是:先想通自己在這場騙局內的現實狀況,並且透過集體力量的展現,逼迫政府拿出一套解決的方法-若不能開源的話,就只有節流一途,也就是削減超越此一不合理比率(既得利益者與一般上班族的所得替代率差距將近80%~85%)。否則,同樣辛苦工作了一輩子,且多數收入整能稱得上是「小康」的上班族,未來的退休生活不但「堪慮」,更可能是「無解的習題」。

2012年3月1日 星期四

勞退帳戶 去年每人平均倒虧3055元

文章出處:聯合新聞網-個人理財版
http://money.udn.com/wealth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331&f_SUB_ID=3018&f_ART_ID=258647

勞退帳戶 去年每人平均倒虧3055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/03/01

【聯合晚報/記者陳素玲/台北報導】
勞保局自3月起,將勞退新制基金上年度投資收益分配到適用新制的勞工退休帳戶。去年勞退新制基金因為歐債危機衝擊,投資慘賠264億元,以近864萬勞工退休帳戶而言,平均每人不但分不到錢,還被倒扣3055元,為勞退新制開辦7年以來,分配收益最差的一次。

勞退新制自94年開辦以來,勞退新制基金只有二年投資收益為負數,分別是2008年金融海嘯及去年。2008年收益為-176.6億元,退休帳戶695.6萬,平均每人為-2539元。

勞保局強調,收益分配負數只是帳面數字,政府仍有2年定存保證收益,勞工現在會看到帳戶累計餘額縮水,但真正請領時,總額會計入歷年2年定存保證收益,絕對不會縮水。

勞保局表示,根據規定,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應在每年2月底前通知勞保局基金前1年度損益,勞保局於3月底前辦理收益分配。去年因為全球經濟受歐債危機擴大陰影影響,全球股市大跌,勞退新制基金全年累計收益為-264億元。

據統計,目前新制退休帳戶共863.9萬個,若以-264億元平均分配,等於平均每個帳戶為-3055元。

勞保局表示,雖然100年收益分配為負數,但只是呈現100年基金運用收益結果,勞工領退休金時,享有「保證收益機制」 (即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的收益),以100年為例,2年定存利率為1.3131%。

2011年12月7日 星期三

台灣退休年齡 遞增至65歲

文章出處:聯合新聞網-個人理財版
http://money.udn.com/wealth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331&f_SUB_ID=3783&f_ART_ID=252638

台灣退休年齡 遞增至65歲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1/12/06

【聯合報/記者湯雅雯/台北報導】

勞委會勞工保險處長石發基表示,台灣勞保年金民國98年開辦,勞保條例規定,目前60歲可請領勞保年金,從勞保年金實施的第十年起,將延後請領年齡,每兩年遞增一歲,民國116年要65歲才可請領。

石發基指出,按照勞保條例規定,雖然目前台灣是60歲領勞保年金,但從民國107起,退休年齡往後延一歲,之後每兩年增加一歲,至116年,延後至65歲才能請領勞保年金。此規定除了考量勞保財務、人口老化,加上國人平均餘命增加及醫療的進步,勞保年金請領年齡將逐步提高到65歲為止。

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

勞退每月撥薪6% 法律給你保障

文章出處:聯合新聞網-個人理財版
http://money.udn.com/mag/wealth/storypage.jsp?f_ART_ID=251957

勞退每月撥薪6% 法律給你保障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/11/27

【聯合報╱記者陸倩瑤、黃郁文、周小仙/台北報導】

所謂勞保退休新制,是指顧主必需每個月幫勞工提撥至少薪資的6%,作為退休準備資金;勞工也可額外替自己加碼提撥,上限是薪資的6%。

勞退基金制度不只台灣有,美國、澳洲、匈牙利、智利等國均有退休金制度,鄰近台灣的新加坡與香港也不例外,只是名稱與內容略有差異。

那麼,在勞工退休領到這筆錢之前,所提撥的準備金跑去那了呢?根據我國法規,對勞退基金的運用原則、作業方式與風險控管都有相當嚴謹的規定,而投資對象則涵蓋上市櫃股票、受益憑證、股票或債券基金、公債、金融債或公司債等標的,可說相當多元,且具有分散風險效果。

舉例來說,在股票投資方面,截至6月30日,新、舊制勞退基金的前十大持股便包含電子、傳產、金融類股的龍頭,求穩健程度可見一斑。

由於勞退基金是一筆相當龐大的資金,主管機關也會適度尋求專業機構協助,也就是一般民眾最耳熟能詳的「委外代操業務」,均由投資經理人秉持專業獨立操作,勞委會絕不會去干預。

台灣每年都有溫和通膨,官方版的退休基金是以「不低於兩年定存收益」為最低保障,也就是說,勞工屆滿60歲可退休時,個人專戶中的退休基金除了本金之外,還享有「不低於兩年定存收益」利息,為退休金加碼。

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

先打卡或買早餐? 職災理賠大有別

文章出處:聯合新聞網
http://udn.com/NEWS/LIFE/LIF6/6675909.shtml


先打卡或買早餐? 職災理賠大有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聯合報╱記者蔡容喬、曾雅玲/連線報導】 2011.10.26 03:22 am

最近網路一則「打卡後不要買早餐」文章被大量轉寄,提醒上班族早餐趕在上班前買,萬一途中發生意外,可申請職業災害給付,但若打卡上班後買就不行。勞委會勞保局表示,上班前、下班後往返居所和就業場所必經途中發生事故,可核給職業災害,但打卡後外出處理私人事務,無法列入職災。

人力銀行近日公布「打卡痛苦指數調查」,近八成上班族坦言早上打卡後,會「偷廿分鐘」吃早餐、收發電子郵件。不過有篇網路文章敘述,一位朋友打完卡後,到公司對面買早餐,不料遭機車撞傷頭顱住院,但申請職災給付卻被駁回。

勞保局理由是未打卡前買早餐、送家人上班上學、買菜等,均屬途中例行事務,但打完卡後再去買早餐,因不是執行職務導致傷病,就不能算是職災。不少網友疑惑,明明是打卡後才算正式工作時間,怎麼反而打卡前出意外才能列入職災?

勞保局傷病給付小組指出,根據「勞保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」審查準則,凡上班前、下班後往返居所和就業場所的必經路途中發生事故,才能核給職災,但須是「日常生活必須執行事項」。此外,午休時間及晚上加班、值班外出用餐,也是因工作所需,發生意外也算職災。所謂「日常生活必須執行事項」,還包括買菜、接送配偶與小孩、加油、至銀行領錢等。

不過,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處長傅還然表示,若打卡後,經老闆允許買早餐,或由老闆指派「代表買早餐」卻出意外,就算職災。職災認定不以「打卡」為前提,打卡前若經老闆指派或授意事務,出了意外算職災;下了班若陪老闆應酬出意外、或喝酒胃潰瘍,都是職災。

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羅永新表示,若繞遠路買早餐出了意外,並非在上班必經途上,就難認定屬日常生活例行事務。

勞委會過去曾處理多起類似的職災認定爭議。曾有某男性員工藉上司要求上樓搬貨之便,偷爬上頂樓與對面工廠女員工打招呼而摔傷,被認定「私行為」,一毛職災給付或賠償金都拿不到。也有員工看公司警衛亭上方龍眼樹結實累累,上班時間爬上去採龍眼,卻失足摔死,照樣不賠償。傅還然分析,若經老闆指派「採下來給大家吃」,就屬「公行為」,可申請職災給付、雇主也應負賠償責任。

2011年6月10日 星期五

勞保年金》搞懂勞保 多領百萬不是夢

文章出處:聯合新聞網
http://money.udn.com/mag/wealth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331&f_SUB_ID=3783&f_ART_ID=146118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 郭玫君】

勞保年金即將施行,日前老年給付金額臨櫃試算功能啟用,行政院長劉兆玄(中)與勞委會主委王如玄(右)還特別到勞保局為現場勞工進行試算。 (本報系資料庫)
國民年金、勞保年金即將施行,台灣進入全民納保時代,退休金可以按月領。勞保、國保如何銜接?怎樣保最划算?你會計算一次金和年金的差異嗎?本報今起推出一系列專題,教你輕鬆搞懂勞保與國保,讓你選對年金,多賺進百萬元退休金。

勞保年金制度上路,讓施行半個多世紀的勞保制度出現大變動,除了勞保保費將逐年調高,影響最大的勞保老年給付也將改為「年金」發給,相較於過去「一次請領」,未來這些給付都能按月領取,讓勞工的退休生活更有保障。

勞保三種年金 擇一發放

搭配10月1日即將上路的國民年金,讓沒有納入勞保、公保等的國民,即使沒有工作,也能透過國保,保障老年生活。面對勞保和國保的各項規定與條文,為了協 助讀者解讀,本系列將依勞保年金新舊制比較、給付;國民年金的保費與給付;國保與勞保的銜接與優缺點等,撰寫一系列專題,讀者若有疑問,也可透過專用電子 郵件信箱tax@udngroup.com提問,本報整理後將請專家回答刊出。
在新制上路後,民眾面對眾多排列組合的選擇,要做對選擇,成功為自己退休金加碼,就必須先對「勞保年金」制度有概念,了解此新制上路後對自己權益的影響,又可領取的項目和原來的勞保制度有何不同。
勞保新制上路後,原來的老年給付、殘廢給付、遺屬給付都會改為「老年年金」、「遺屬年金」及「失能年金」,因此談到勞保年金,包含的就是上述三種年金給付,但是三種年金給付只能擇一發給。

提前五年請領 減發20%

所謂「老年年金給付」,就是一般的退休金概念,請領條件是年滿60歲,投保年資達15年以上者,依照兩種方式擇優發給:1.月投保薪資×0.775%+3,000元;2.月投保薪資×1.55%×年資。
此項給付同時設計有「展延年金」和「減額年金」。展延年金是指,已達請領資格而延後請領者,每延後一年多增加給付金額4%,最多增給20%;減額年金則是年資已經滿15年,但未達請領年齡者,可以提前五年開始請領,每提前一年給付金額減少4%,最多減給20% 。
假設老陳在60歲退休,保險年資35年又5個多月,平均月投保薪資32,000元,因此他可月領 32,000×1.55%×(35+6/12)=17,608元。如果老陳選擇繼續工作延到63歲才退休,他的保險年資是38年又3個多月,則他每月可領 32,000×1.55%×(38+4/12)×(1+4%×3)=21,293元。
所謂「失能年金給付」,是指勞工遭遇傷病事故經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,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的身心障礙者,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。
過去殘廢給付會依照殘廢等級領1至40個月投保薪資,但新制上路後,改成按月給付,以月投保薪資×1.55%×保險年資計算,如果不足4,000元,會依最低保障4,000元發給;如果失能程度未達終身不能從事工作者,就跟現制一樣發給一次金。

遺屬年金給付 分成兩種

假設張小姐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,她的保險年資20年又6個月多,平均月投保薪資32,000元,則她每月可領到32,000×1.55%×(20+7/12)=10,208元。
而「遺屬年金給付」可分成兩種情況,一是勞工在加保期間死亡,一是在領取年金給付期間死亡。第一種情況,過去的遺屬給付,乃依年資領10至30個月投保薪資;新制則是按月發給,以平均月投保薪資×1.55%×年資計算,最低保障3,000 元。
假設老李在加保期間死亡,他的保險年資是25年又3個多月,平均投保薪資是32,000元,則他的遺屬可月領32,000×1.55%×(25+4/12)=12,564元。但如果老李是在領取老年給付期間死亡,他的遺屬可領取其老年年金的50%。

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

雙年金怎麼領 算給你看

文章來源:經濟日報 2011/02/19
http://money.udn.com/wealth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331&f_SUB_ID=3783&f_ART_ID=230078
案例故事
王太太今年49歲,十年前生了雙胞胎以後就辭掉工作,在家相夫教子,在職場工作期間勞保年資共12年,自民國97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國民年金保險,王太太是家庭主婦,符合國民年金保險的納保對象,在雙年金保險制度之下,想了解自己將來年老了,可以享受什麼社會保險保障?
要賺多少錢才能輕鬆退休是現代人共同關心的重要課題,但是,對於金錢數字,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價值觀。要勾勒一幅美好的老年生活景象,預約一個優渥又有尊嚴的老年生活,未雨綢繆,事先準備不可少。
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雙年金保險制度是政府面對高齡化社會,提供老年經濟生活保障最重要的政策,可是很多民眾對雙年金保險制度還是搞不清楚。
所謂年金就是俗稱的「月退」,只要符合條件提出申請,就定期(按月)給付。年金是長期性的給付,保越久,領越多。活到老,領到老。
為甚麼要選擇年金?國人壽命越來越長,年紀越大越怕沒錢花用。加上少子化社會,不可能靠下一代養老。且一次給付易因投資不當,或因遭人詐騙而耗盡,或因通貨膨脹而貶值,無法確保勞工及遺屬長期生活。
理財解析
在舊勞保制度下,如果王太太以後不再工作,沒有繼續投保勞工保險,那麼之前所累積的勞保年資12年就全部無效,年老時無法申請任何勞保老年給付。
自民國97年10月1日實施國民年金保險及勞工保險,自98年1月1日起正式邁向年金化制度以後,就業勞工有工作期間參加勞工保險,沒有工作期間統統加入國民年金保險。(即有工作保勞保,沒工作保國保,一輩子受到保障,兩者不能任意選擇,不能同時加保。)
將來被保險人年滿65歲,符合國保及勞保之老年年金給付,依各該保險規定,分別計算保險年資及給付金額,再匯入被保險人帳戶。
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,規定如下:
年滿60歲有保險年資者,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:
一、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,請領老年年金給付。二、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者,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。
本條例中華民國97年7月17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,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,除依前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外,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,經保險人核付後,不得變更:
一、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,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。二、參加保險的年資合計滿15年,年滿55歲退職者。三、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。四、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,年滿50歲退職者。五、擔任具有危險、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,年滿55歲退職者。
依前二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,應辦理離職退保。第一項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,於本條例中華民國97年7月17日修正條文施行日起,第十年提高一歲,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,以提高至65歲為限。
諮詢建議
依勞保條例第58條第5項推算王太太必須65歲時才符合請領老年給付條件。因此,王太太屆65歲時請領老年給付有多種選擇:(以目前累積勞保年資12年及國民年金保險續保中)
王太太如果在子女長大後二度就業,繼續加入勞保,直到65歲退職,屆時雙年金請領方式有幾種狀況如下:
狀況一
當累積勞保年資≧15年得依規定請領勞保年金,同時請領國民年金。
狀況二
當累積勞保年資<15年時:
(1)選擇一次請老年給付,同時請領國民年金。
(2)經併計勞保與國保年資後是否達15年:
a)合併年資≧15年時,即分開計算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,合併發給雙年金。
b)合併年資<15年時,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請領老年一次金,亦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,同時請領國民年金。
如果家庭經濟許可,王太太不繼續工作,續保國民年金保險,直到65歲時,因勞保累積年資(12年)未滿15年,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,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,同時請領國民年金。